依据《供电经营规矩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开展和变革委员会令第14号)第三十五条“用户接连六个月不用电,且经现场承认不具备持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危险的,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奉告,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。用户需再用电时,依照新装用电处理。”已将此类用户明细经过“秀江微语”、“供电所经营厅”等公示,请彼此转达并自动请求销户。未自动请求的,我公司将在公示满一个月后销户。触及有预存电费余额的,用户凭自己有效证件信息仍可请求退费,我公司将及时受理,合规处理。
依据《供电经营规矩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开展和变革委员会令第14号)第三十五条“用户接连六个月不用电,且经现场承认不具备持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危险的,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奉告,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。用户需再用电时,依照新装用电处理。”已将此类用户明细经过“秀江微语”、“供电所经营厅”等公示,请彼此转达并自动请求销户。未自动请求的,我公司将在公示满一个月后销户。触及有预存电费余额的,用户凭自己有效证件信息仍可请求退费,我公司将及时受理,合规处理。